A:低保:区/县级民政局认可并领取低保金满一年的城镇低保/农村特困患者。 低收入:家庭低收入,项目办公室根据患者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当地的消费水平进行综合性评估,包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家庭的医疗支出占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重等于或超过40%)。
A: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年满18周岁的大陆居民知晓并同意遵守项目相关规定且自愿按程序申请。
A:
一、医学条件
1、项目医生评估申请人的疾病符合国家药品监督局已经批准的奥巴捷®适应症。
2、根据奥巴捷®的说明书,项目医生评估患者无以下使用禁忌症存在:
1,重度肝损伤患者;
2,怀孕女性和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女性;
3,对特立氟胺、来氟米特或特立氟胺片任意非活性成分有超敏反应史的患者。反应包括全身性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的皮肤反应;
4,与来氟米特并用。
3、由项目医院的项目医生评估确认患者符合援助条件。
4、患者需定期亲自到项目医生处复诊,确认符合继续使用的医学条件。
二、经济条件
1、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满18周岁大陆公民。
2、本项目援助对象必须为低保或低收入患者。
3、患者既往使用的奥巴捷®必须是经国家药品监督局批准的药品,必须是中国大陆销售,且发票为2018年9月1日之后的。
4、患者根据医生处方自愿接受奥巴捷®治疗,自愿申请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同时按照项目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A:
首次申请
1、患者知情同意书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入证明信息表
4、直系亲属信息表
5、患者及直系亲属户口本复印件
6、医学条件确认表
7、诊断证明书原件
8、4盒自购药发票原件
注:第6-7项需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第7项以医学条件确认表填表日期1个月内有效
第8项最近4盒药的购药发票,且发票日为2018年9月1日之后。
后续申请
1、医学信息随访表
2、3盒自购药发票原件
注:第1项需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第2项以最近3盒药的购药发票,且发票日为2018年9月1日之后。
A:
首次申请
1、患者知情同意书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证明信息表
4、低保证复印件
5、近12个月的低保金领取记录
6、患者及直系亲属户口本复印件
7、医学条件确认表
8、诊断证明书原件
注:第7-8需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第8项以医学条件确认表填表日期1个月内有效。
后续申请
1、医学信息随访表
注:第1项需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
A:低保患者:在本项目执行期内,获得县/区级民政部门认可并领取低保金满一年的城镇低保/农村特困复发型多发性硬化症患者,经项目医院医生评估,适于接受特立氟胺片治疗,可获得本项目全免援助,直至疾病出现不可耐受不良反应、项目医生认为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患者自愿退出或项目终止。 低收入患者:首次申请:针对确诊为复发型多发性硬化症,并自费使用4盒特立氟胺片的患者,根据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进一步治疗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为其援助2盒特立氟胺片;
低收入后续申请:患者需继续自费使用3盒特立氟胺片治疗,根据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进一步治疗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将为其援助3盒特立氟胺片。
A:不可以。项目办以收到纸质版患者资料为准。项目办只接收EMS特快专递,其他快递一律不到,使用其他快递会造成资料的丢失,耽误您的入组申请。
A:不可以,必须患者本人为低保才可以申请。
A:对户籍没有要求,只要患者在项目医院找项目医生评估即可。
A:1、务农:直接填写“务农”,有收入就写收入多少,需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以上政府部门盖章,部门证明人签字、留电话。
2、患者退休:填写退休单位,在职务处填写“退休”,退休后收入多少写多少即可,由当地政府部门或原工作单位或社会保障局证明部门证明人签字、留电话。
3、在职:工作单位、职务、收入填写完整,需单位盖章、部门证明人签字、留电话。
A:项目办公室在收到患者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会以短信及电话的方式通知患者是否申请成功及是否需补充资料。
A:邮寄到信箱的快递是由EMS的工作人员代签收的,一般会在一到两个工作日到达项目办。
A:资资料邮寄地址(只接收EMS特快专递):北京市100020信箱29分箱生命捷力-多发性硬化症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A:建议患者在使用第3盒药品的时候开始准备基本资料和经济资料,在购买第4盒药品同时准备医学资料,连同4盒购药发票一起邮寄,最好在断药前15天将所有材料邮寄至项目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100020信箱29分箱生命捷力-多发性硬化症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项目热线:400-0328-861
A:项目办公室根据患者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当地的消费水平进行综合性评估,包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家庭的医疗支出占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重等于或超过40%)。
A:需患者本人签字并写明日期;若患者直系亲属代签,需要代签人姓名及患者姓名,患者按手印。
A:直系亲属是指患者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已婚患者以子女、配偶为家庭,未婚患者以父母为家庭进行准备经济材料。
A:您好,如果您的孩子在18岁以下可以不提供;如果已满18岁,需要由当地政府或学校证明,也可以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包括本人页及注册页。
A:不可以,政府部门证明部分必须盖章、证明人签字、留座机。注:政府部门包括:居委会、村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以上部门。
A:若患者离异,可提供表明离婚的户口页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A:如果居委会了解情况后依旧不予盖章,可以让居委会自行开具证明书并盖章,并由证明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A:(1)有工作:需要让海外公司出示说明,公司名称,工作者姓名,职务收入,提供海外正规完税证明,证明人签字盖章留电话带中文翻译。
(2)无工作:当地的政府部门写情况说明,签字,盖章留电话带中文翻译。
A:不可以,需提供项目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同时需要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诊断证明书以医学条件确认表填表日期为准一个月内有效。如需留存材料,请您自行复印存档,申请资料项目组不予退还。
A:先有诊断之后医生才能根据患者诊断评估是否可以申请项目。例如医学确认表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那么2018年9月2-10月1日之间的诊断证明书是符合要求的。所以建议患者可以在找项目医生填写医学条件确认表时让医生协助打印诊断证明。
A:必须由项目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并项目医生签字盖章。
A:可通过项目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项目医院,拨打项目热线400-0328-861查询项目医生。
A:在官网下载转诊表,需双方医院的项目医生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邮寄到项目办。
A:需要患者拨打项目热线确认更换项目医生,并明确今后医学材料都将由现项目医生评估。
A:发票日期需在2018年9月之后且必须为中国大陆正规发票,不限制地域。发票抬头必须为患者本人,发票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药品数量、药品金额、发票时间、财政部监制章、发票专用章(发票未写明药品信息的需要提供发票对应的清单)。
A:若患者发票丢失需由开票单位提供发票复印件或底联(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收费专用章(写明发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A:使用发票复印件盖报销单位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发票已报销,此复印件等同于原件”。
A:您可以手写一个发票退回申请,里面标注:患者姓名,发票号,退回原因,退回地址,标注:“发票退回中出现任何问题患者本人自负”。跟您的申请材料一起寄到项目办,我们会用顺丰到付的形式按照您提供的退回地址给您退回发票。
A:提供总发票对应的购买清单,清单上的日期必须与发票日期符合,药品名称、数量符合或者提供购买药品的小票、收据单。
A:可以提供购药小票及明细,也可以由购药处出具曾经购药凭证,上面写明药品名称,盒数,金额,发票号,最后加盖收费章或药房章。
A:可以,但需提供对应购药小票及明细,发票或明细上面必须显示药品名称,盒数,金额,发票号,具体可拨打项目热线进行咨询。
A:患者申请成功后,本人在领药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处方到指定药房领取药品。
A:您可以让同医院的项目医生,代替盖章并注明:原项目医生出差现由xxx代替盖章,落款签字盖章(代替盖章医生)
A:直系亲属可以代替领药,领药材料如下:
1、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处方
4、代领药委托书(网站、微信公众号下载即可)
A:处方必须由项目医生签字、盖项目章,有效期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