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9年11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特立氟胺片(商品名:奥巴捷®,下同)名列其中,改善了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据此,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对生命捷力-多发性硬化症患者援助项目进行调整。
A:可以的,首次申请项目需要提供4盒自购药发票,其中至少有1盒为2019年购买的就可以申请,申请通过后予以援助2盒援助药品。报销后的医疗保险结算单等同于发票原件。
A:可以的,后续申请项目需要提供3盒自购药发票,其中至少有1盒为2019年购买的就可以申请,申请通过后予以援助3盒援助药品。
A:可以的,按照项目规定提交资料,包括4盒自购药发票,其中至少有1盒为2019年购买的就可以申请,申请通过后予以援助2盒援助药品。
A:低收入患者申请截至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您必须在3月份先将部分资料邮寄给我们,其中需包含一张2019年的购药发票。随后您可以再补充。所有补充资料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邮寄到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方可领药。
A:不可以,患者本阶段(4+2)申请如已经有提供2019年的药品发票及2020年的发票,将不可以再申请后续阶段(3+3)
A:不可以。患者后续阶段的申请是需要上一阶段援助药品已全部使用。按照要求,患者需先申请“4+2”阶段的用药,申请时间为用药3个月后,审核通过,患者可获得2个月的药品援助,本阶段药品全部使用后,方可提交第二轮的“3+3”申请,按照时间计算截至3月31日无法提交后续申请。
A:低保申请截至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您必须在1月份先将部分资料邮寄给我们,随后您可以再补充。所有补充资料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邮寄到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方可领药。
A:低保申请截至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您必须在1月份先将部分资料邮寄给我们,低保满1年再补充。所有补充资料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邮寄到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方可领药。
A:低保患者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本项目全免援助,直至疾病出现不可耐受不良反应、项目医生认为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患者自愿退出或项目终止,2020年6月15日项目全面停止。
A:
低收入患者:
首次申请:已使用过4盒特立氟胺片(奥巴捷®)的低收入家庭的复发型多发性硬化症患者,根据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进一步治疗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为其援助2盒用量的特立氟胺片(奥巴捷®);
后续申请:首次申请成功,并已获得药品援助的患者,又自费使用3盒特立氟胺片(奥巴捷®)治疗,根据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进一步治疗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为其援助3盒用量的特立氟胺片(奥巴捷®)。
在项目执行期间,患者可以按照此此方案循环申请(即在完成一轮“4+2”及“3+3”援助方案的申请后,患者需要重复继续按“4+2”及“3+3”的顺序循环申请),直至疾病出现不可耐受不良反应、项目医生认为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患者自愿退出、援助药品已发放完毕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终止。
低保患者:
在项目执行期间,获得县/区级民政部门认可并领取低保金满一年的城镇低保/农村特困复发型多发性硬化症患者,经项目医院医生评估,适于接受特立氟胺片治疗,可获得本项目全免援助,直至疾病出现不可耐受不良反应、项目医生认为患者不适合继续使用、患者自愿退出或项目终止。
A:低保患者:只要满足项目条件,医生确认后即可申请项目。
低收入患者:首次申请时间为自费用药三个月后,后续申请为前一阶段所有药品使用完毕之后,即:第二次申请为至少用药6个月后,第三次申请时间至少为用药12个月以后。项目申请截至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还请按照您的情况安排申请材料的准备与邮寄。